
事件起因:病人因不滿本院的行程流程而出言侮辱;
2017/12/07,病人進診間時將健保卡及身障卡交給我,我拿取病人健保卡後並表示身障卡是交給櫃檯處理,病人不滿的說「你這裡跟別人都不一樣,台大都要拿給護士,什麼要拿給櫃檯!」,我再次表示『拿給櫃檯就可以了』『每家醫院不同(流程)』,而後病人公然以「我是說台大啦,不是說你啦,你墊墊啦別在那邊靠北啦! 」「你細蓋大欸喔,你娘哩,你小護士勒,幹你娘哩」侮辱言語,而後我沒有再回話…
覺得十分委屈,因此決定要提告…到底憑什麼侮辱我、侮辱我的職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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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知主管及醫院人事後,於12/11至警察局報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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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18因為病人收到偵查局來信告知被我提告,故隻身前來說要找我跟醫師道歉。
一見面並沒有認出我,只是說要找人道歉,向病人表明我是當事者後,病人再次說明來意是要道歉的,邊打開衣服邊激動的指著心臟周圍的疤痕說自己「是因為身體上的病痛導致自己口出惡言,並非本意,其實都是在罵自己」、「說那些難聽的話都是因為痛到受不了想趕快拿藥所以才亂講話」,還說到「民防大隊長是他的好朋友」、「年輕時就在議員身邊做事所以也跟議員很熟」、「以前是流氓出身,現在因為老了有老婆有小孩有孫子人也快進棺材所以才來道歉,年輕時不懂事的自己是絕對不會道歉的」、「你告我刑民事求償也不過三五千元並不多,而我也沒有錢,就老命一條」,邊激動邊拭淚;曾經在社會上走跳就是厲害,很會用軟硬併行的話語來…給你壓力(?,但態度是軟的我能接受,但這些都不是重點,基本上有來跟我道歉,就達到我的目的,也是我想要的;我要的就是一個公道、一個道歉、一個知道自己並不能隨便藐視任何職業的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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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23病人協同友人再次來道歉,其主要目的是寫要我寫決定不提告包含刑事民事和解書,然後他們幫我送至偵查局。
說明:當決定不提告時,你要撤告,必須跑偵查隊(因為流程已經到這),被告人友人說不要勞煩我多跑一趟,所以已經去偵查隊除了做筆錄以外,還拿了那些和解書回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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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,病人就將和解書交至偵查隊,所以2018/02/01收到不起訴處分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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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裡告訴大家,第一次告病人就上手,要提告的準備有:
1. 錄音檔,很重要!!!因為當你要去警察局提告時,你沒有錄音檔警察就會打算勸退你,因為沒有證據的提告只是在各說各話沒有勝算。
2. 人身安全,會這樣說是因為當你提告時你的基本資料(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地址、出生年月日)通通都會被起訴人知道,所以這裡很多人就會很有所斟酌。
3. 時間,你要有把握如果未來可能將要出庭,你會有繁瑣的後續流程要跑,換班、跑法院開庭等…
4. 支持你的親朋好友,其實就是一點心理支持,讓你自己知道自己做的並沒有錯!
5. 堅強及不怕後果的勇氣,承如上述,有人身安全、時間、嘴舌等眾多的後果需要你去自己面對跟承擔,自己要想清楚這樣做最辛苦的還是你自己,自己要對自己負責。
這大概就是完結篇了。